厦门法拍房买卖风云:新房主竟担负巨额物业欠费!
你听说过法拍房吗?这是一种被拍卖的房产,通常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招引了许多购房者。但是,厦门的一位买家小李却由于盲目追逐这种“捡便宜”的时机,遭受到了意想不到的费事。
2023年,小李在朋友的介绍下,发现了一处在海沧进行司法拍卖的房产。通过谋划与剧烈的竞拍,他顺畅买下了这处房子。但是,高兴的心境并没有继续太久,就在他接到物业公司的账单时,他的眉头紧闭:原房主小王居然欠下近三年的物业费!
小李心想:我仅仅新业主,理应只付出自己所发生的物业费用,且这房子一向空置,怎会是要为小王的欠费担任呢?虽然他向物业公司解说自己的身份,并不想承当前主人的欠款,物业公司却回绝承受他的说法。跟着催款愈演愈烈,物业公司终究决定将小李和小王一起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小王辩称从未收到过物业公司的催款电话或信息,也没有与物业公司签署任何合同,因而与物业公司之间并不存在服务联系。他声称是小李自愿参加竞拍,就应该承当《拍卖公告》中所包含的各项费用,包含物业欠费,而他不需承当连带职责。
终究法院通过审理断定,物业公司有权根据未到期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建议物业欠费。一起,法院着重,物业费用是从小王在产权期间就开端核算的,虽然房子空置,仍旧不影响小王的付出职责。而小李作为新买主,已然参加竞拍,便视为赞同承当拍卖公告中的各项条款,也包含物业费的职责。
法院终究判定小李需向物业公司付出相关物业欠费,而小王则需对小李承当连带清偿职责。这起事例提示了法拍房买卖背面的法令危险,提示很多购房者在买卖前需细心审理相关条款,防止因小失大。朋友们,是否也曾遇到相似的状况呢?欢迎共享你的故事!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