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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报名!三明碧桂园一房源拍卖起拍价5463元㎡

发表时间: 2025-01-26

  估价对象位于三元区碧桂园路11号255幢位于碧桂园(四期)剑桥郡社区内,临碧桂园路,东向碧桂园254幢,南向小区通道,西向碧桂园路,北向三明市三元区第二实验学校。区域内有泰莉生鲜超市、小二到家生鲜超市、金方圆酒楼、玖珑社区服务站、三明市三元区第二实验学校、三元区贵溪洋第二幼儿园、徐碧派出所等相关生活配套设施,能满足附近居民日常生活需要,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完善。环境较好,出行方便。

  1.上述房产由被执行人自行居住使用,其承诺于拍卖成交后腾空并迁出该房产,未发现租赁及优先购买权人。本次调查情况截止至拍卖公告发出之日,后续房产现状请相关竞买人实地查看,否则自行承担对应的法律后果。

  2.该房产按照实际现在的状况进行拍卖,意向竞买人请务必按照法院规定的时间亲自实地看样,实地了解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现状、面积、方位等事项。

  3、(一)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上的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 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建筑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 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的认可,法院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若拍卖标的上存在未经合法审批的添加部分或人为改建,买受人需自行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否则自行承担对应的法律后果。

  (二)关于户口和学区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公安和教育 部门等相关单位了解,户口迁入迁出等请自行向当地的公 安机关等相关单位了解,不在本院执行范围内。

  (三)若存在无证建筑被有关部门限制过户的,需按相关 部门要求整改后办理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费 用。无证建筑交付后存在的拆改风险,也由买受人承担。

  (四)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1)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 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 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 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 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买受人不承担历史欠缴的其他税费。(2)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有几率存在的水电费、物业费等欠费均由出卖人承担。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的费用在收到过户裁定书、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向我院申请从拍卖价款中退还,买受人逾期未书面申请退还垫付款的,视为放弃向我院申请退还垫付款的权利。竞买人竞拍前请自行向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税务、消防 等有关部门咨询了解房屋的过户登记以及税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缴纳情况及过户事宜。

  (六)过户权裁定需在税务机关核算被执行人过户所需税费 后向买受人送达,买受人亦可选择先行垫付被执行人应承担部分税费后向本院办理退还手续。

  4、意向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自行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税务机关咨询不动产限购政策及条件、过户限制、情况、过户流程、应缴过户税费种类、金额、计税标准及办税流程等事宜,否则自行承担对应的法律后果。

  5、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拍卖标的物以办理交接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办理交付手续后,买受人方可就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

  除以上需要注意的几点外,拍卖标的的其它未尽事宜请亲自实地看样或者自行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 法院不对拍卖标的任何已知及未知瑕疵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