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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丰城这些店铺公开拍租

发表时间: 2024-12-05

  我公司委托江西诺德拍卖有限公司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网网上交易大厅向社会公开拍卖丰城市龙鑫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8间商铺租赁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拍租商铺总面积约:4301.80m²,共计8个标的,按第一年的年租金起拍,商铺建筑面积、起拍价、竞买保证金等详见拍品图录。

  2、拍租商铺合同期限为五年,第一年的年租金按照拍租成交价确定,后四年租金从第二年开始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每年按3%递增。

  (商铺图片仅供竞租人参考,有意竞租者应自行踏勘商铺现场,具体结构以实物现状为准!)

  1号标的:龙泽家园4栋11-12号,4栋7-14号,4栋6-14号,建筑面积约993.83m²,起拍年租金83482元,竞买保证金:23375元。

  2号标的:龙泽家园8栋11-12号,总面积约136.5㎡,起拍年租金24570元,竞买保证金:6880元。

  3号标的:龙泽家园8栋9-10号,龙泽家园8栋7-12号,总面积约559.55㎡,起拍年租金53717元,竞买保证金:15041元。

  4号标的:龙泽家园9栋7-8号,总面积约47.42㎡,起拍年租金8536元,竞买保证金:2390元。

  6号标的:龙泽家园11栋6号,总面积约58.64㎡,起拍年租金11259元,竞买保证金:3153元。

  7号标的:龙祥家园东12-1号,总面积约68.28㎡,起拍年租金13110元,竞买保证金:3671元。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的条件:竞买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均可报名。

  1、网上报名、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08:30起至2024年10月09日18:00止。缴纳保证金须注明:(龙鑫8间商铺拍租)

  七、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需办理CA数字证书后才能参加互联网竞价,要使用到电子签章的企业可在办理CA数字证书时,同时开通电子签章的业务。

  2、CA锁办理地址:(1)南昌市省府二路3号3楼(原省政府大院内);(2)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北蟠龙街993号方楼省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江西省数字证书窗口;(3)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区大道3088号(泰豪科技广场);(4)宜春市宜春北路828号时代花园7楼。

  2、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身份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企业)”,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基础信息注册,认证通过后点击“产权业务”选择“我要报名”在所在机构中选择“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参与竞价的项目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可以直接登录);对受让方需要具备的资格有实质性要求的,报名人还需按要求提交规定的资格材料并经审查符合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3、本项目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单位的银行帐户(要求同名)网上转账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网上自动获取,开户银行:网上自动获取,开户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资格取得以保证金于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非本人银行账户转账的系统将自动判定无效,并失去竞买资格。系统判定无效的竞拍保证金参与并成交的,视为无效成交,标的进行重新竞拍。

  4、不允许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保证金,非本人(或本单位)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以后到账、保证金金额有误以及未按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款手续。

  5、友情提示:银行转账至保证金账户过程中有几率发生到账时间会晚于报名截止时间。为避免保证金逾期到账,造成失去竞买资格。建议竞买人至少在距报名截止时间前1-3个工作日转账并向银行确认到账时间。

  3、报名完成并缴纳保证金后,请在标的规定的时间进入“网络竞价”系统,进入竞价系统要插入CA证书进行身份验证,竞价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4、交易方式选用网上电子竞价方式,商铺起拍价详见拍品图录,加价幅度为200元/次,自由报价时长20分钟,延长周期120秒。

  6、本次拍卖标的未设置保留价,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高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的最终报价。

  7、连续报价的竞价时段分为“自由竞价”时段和“延时竞价”时段,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各位竞买人能自由报价,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进入项目设置的限时竞价时间段,若该时间段内有竞买人报价,时间自动往后延,若在该时间段内无人报价,竞价结束。

  2、参加本场拍卖会的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瑕疵不担保及风险提示,并到标的物现场勘察,如有疑问或异议,应在竞买前提出。一旦参加竞买,则视为对拟拍卖标的现状无异议,并接受相关拍卖公告的约定。

  3、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本次拍卖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及“价高者得”的原则,自由竞价,一切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5、竞买人在展示时间内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报名手续,下载有关的资料,一旦进入竞价页面参加应价竞买,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确认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现状,保证拍后不得反悔,并愿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6、拍卖人依据我企业来提供的有关的资料和拍卖标的物的现状为准进行展示,所提供的标的物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我公司、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7、本次拍卖标的未设置保留价,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高报价为本次标的竞价阶段最终报价。

  8、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拍卖佣金、拍卖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未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我公司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我公司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所规定的相关责任执行。

  1、竞价结束后由丰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在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当日,联系江西诺德拍卖有限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交纳拍卖佣金,本次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承担,由拍卖公司按递增后五年租金总额的3%向买受人收取,拍卖当日付清,拍卖佣金交纳至江西诺德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内。

  3、买受人在拍卖当日内付清拍卖佣金由拍卖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我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1、商铺禁止经营的项目:商铺门前禁止占道经营、私搭乱建、堆放杂物、摆摊设点,禁止经营网吧、KTV。

  2、商铺租赁权合同期限为五年,租金从第二年开始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每年按3%递增。

  3、租金、物业管理费按年度支付,每年支付一次,支付租金同时交纳物业管理费,丰城市剑光街办建设路24号无物业管理费,龙泽家园、龙祥家园物业管理费:1.0元/㎡(平方米)。

  4、水费、电费、按有关部门要求时间缴纳,所有增容、开户、水表、接线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未安装水、电表的商铺,由我公司开具证明,以我公司的名义为买受人办理水、电表的开户安装,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我公司协助买受人办理。

  5、租赁期满,买受人必须在合同期满后十日之内将租赁物及租赁物内有关设施完好状况下归还给我公司,其租赁物内所有新增物品和可移动设备应自行搬走,不得用于抵交租金,固定装潢部分不得拆除毁坏。若我公司要求恢复装修拆除的门、窗、墙等原有设施,买受人须负责恢复,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买受人的经营业态要符合政府许可的合法营业范围。买受人在承租期间内不得转租。

  2、买受人装修施工不得破坏房屋建筑结构。装修时一定要使用消防部门认可的阻燃材料。装修完毕后,应及时报告消防部门审查验收。未经消防部门验收不得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买受人二次装修的消防验收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如验收通不过,其产生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5日内,凭拍卖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与我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第一个年度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5、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买受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由我公司出具收款收据给买受人,合同期满后买受人凭我公司出具的收款收据由我公司不计利息,如数退还给买受人。

  6、本次拍卖标的的交付时间:买受人付清应交价款我公司将在5日内交付标的给买受人。

  7、因政府、上级部门行为或政策要求我公司需要中途解除合同,我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退回买受人租赁未履行期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但装修费用不做任何赔偿。未安装门的租赁物与租赁物之间的隔墙,由买受人自行安装来隔断,合同到期后,在租赁物内的装修物件,无偿归我公司所有(我公司指定搬离的,应由买受人负责搬离),且装修款不进行赔偿。

  2、交款、签约地点:丰城市龙鑫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丰城市财政局二楼)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联系江西诺德拍卖有限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缴纳拍卖佣金、交纳成交价款,否则均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2、竞买人应自行了解、谨慎调查核实拍卖标的物情况,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口头介绍、文字说明、标的物面积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标的物不符之处,以拍卖标的物现状为准,均不影响成交结果。

  3、本次拍卖标的物已知瑕疵与客观实际或竞买人调查、核实情况不符或有偏差,仍不影响成交价款或金额。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如未及时缴纳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的,视为买受人违约。没收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