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联系我们

广西正式出台有形土地市场买卖服务收费规范

发表时间: 2024-10-27

  -今世生活报讯(记者罗侠 通讯员李欣松)今后广西居民要拍卖、转让土地使用权,有清晰的收费规范了。记者1月23日从自治区国土资源部分了解到,我区现在正式出台了有形土地市场买卖服务收费规范。

  收费项目包含:投标、拍卖、挂牌出让服务;投标、拍卖、挂牌转让服务;土地使用权转让、租借、典当、作价入股、协作联营、交流等鉴证买卖服务;书面咨询服务;土地使用权买卖程序指南和项目挂号服务;场所租借费。收费规范依据中标价、买卖价等按份额收取或两边洽谈确认。

  投标、拍卖、挂牌出让或转让服务收费规范为:中标价或买卖价100万元以下部分收3%;中标价或买卖价100万元500万元收2%;中标价或买卖价500万元1000万元收1%;中标价或买卖价1000万元5000万元收0.5%;中标价或买卖价5000万元1亿元收0.1%。

  收费规范分段累加核算。土地使用权转让、租借、典当、作价入股、协作联营、交流等鉴证买卖服务收费规范为:买卖价50万元以下部分收0.8%;买卖价50万元100万元收0.6%;买卖价100万元200万元收0.4%;买卖价200万元500万元收0.2%;500万元以上部分收0.1%。

  土地使用权买卖程序指南和项目挂号服务按50元/套收取,书面咨询服务费、场所租借费两边洽谈确认。